人世间周秉昆为什么坐12年牢
《人世间》周秉昆第一次入狱是因为被姐夫冯化成连累入狱被判有期徒刑12年,小说中他第二次入狱则是因为骆士宾回来抢走楠楠,周秉昆激愤之下将骆士宾推下楼导致他意外摔成植物人,一年之后死亡 周秉昆也因此再次入狱被判有期徒刑9年。
信用卡透支12万判刑多少年
信用卡透支金额达12万元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第三款: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肇事后拒绝赔偿,当老赖躲藏12年后被判入狱8个月,你怎么看
谢邀。
肇事是因自己过错或受害方过错造成了对受害方的损害,不管原因如何发生的,肇事毕竟造成了损害后果,法律上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将赔偿款及时送达受害方手中有可能帮人及时解决了住院费用或因肇事休养无经济来源的困境。
本文中的肇事者,肇事结果造成了驾驶摩托车的受害方当场死亡,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及幼小的孩子,此案中,法律认定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肇事方应承担一半经济赔偿14.9万元,而肇事者领保险公司11.4万赔偿款后,竟然当老赖躲了12年,由客观伤害转变为主观恶意拒绝赔款。
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同情心和基本的良心。
这种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存在的行为。
所以,对此人判入狱8个月是对他拒绝履行法律处以的赔偿责任的处罚,从法律上为受害方伸张正义;同时也对此类肇事的老赖敲响警钟,当老赖就是如此结果。
对于老赖,一直以为应该严惩!老赖是建立诚信社会的一颗毒瘤,毒瘤不除,社会主义的信用体系就很难健康有序的推进与建立!
我们社会太多人对合同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对履约的责任与担当更缺乏法律意识。放眼四周,合同违约比比皆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更是极为普遍。
当然,对于老赖也应该区别对待,有些确实没有能力,主观意识上也不是恶意拖欠的行为应该制定具体还款细则,哪怕一个月一两千力所能及的偿还,相信大多数债主是能够理解的。但对于主观上恶意拖欠,有能力却不偿还,并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应该严惩重判,这种人应该让他长期呆在监狱,直至配合还款完成。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对于法律产生敬畏之心,才能有意识的主动归还债务,才能逐步完善社会的诚信体系。
当然,以上所有的想法离不开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我们的人民法院有很多司法败类。他们吃了原告吃被告,对于强制执行案件阳奉阴违,甚至帮助债主躲避法律制裁。希望国家在建立法制社会,诚信社会时注重对司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老赖这种社会主义的丑陋群体彻底根除!
对李某这种行为,法院的判决已经有了结论。他一点也不怨冤。把保险公司的赔付款领取后自己挥霍,致使受害人家属生活陷入困境,性质太恶劣!以“拒执罪”判刑,彰显的是法院判决的权威不容挑战,律师个人认为,李某的行为定性为“侵占罪”或许更贴切。作为律师,我认为保险公司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责任。保险公司的过错就是,保险赔付款应当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向受害人家属交付或者缴到法院由法院转给受害人家属,而不应该向投保人支付。
这个问题就非常明显了 这个家伙是真正意义的老赖 丝毫不值得同情
一般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 应第一时间抢救伤者 并保护现场 另外110报警 让交警来认定事故现场 最后配合交警来处理事故 这都是非常正常 正确的流程 既然遇到这种交通事故 依法赔偿是天经地义 选择逃避 消失无踪 绝对是我们唾弃的恶行 没有基本的道德 人味